重大海上事故隐患和重大海事违法事件公示与通报第01号
阅读数: 发表日期:2007-11-12 9:24:19
重大海上事故隐患和重大海事违法事件公示与通报第01期
1、船舶/单位:
“晓洋”轮/上海海华轮船公司
2、地址:
上海市杨树浦路18号1817室
3、法定代表人:
徐宝国
4、事件详情:
2006年12月10日2130时,上海海华轮船公司所属“晓洋”轮(BLUE OCEAN)靠泊厦门港象屿码头,该轮所载箱号为TRLU0254379的罐柜集装箱(内装货物:月桂烯,UN :2319,IMO:3)在码头倒柜过程中,意外发生泄漏事故。厦门东渡海事处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该票危险货物未按规定进行申报。经进一步调查,船上另有两个集装箱,箱号为CRXU8505234的罐柜集装箱(内装货物为月桂烯);箱号WHLU8030194的集装箱(内装货物为合成樟脑,UN:2717,IMO:4.1),也未按规定申报。该轮的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5、处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五十九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处以“晓洋”轮罚款人民币叁万元。
6、公示通报情况:
在政务中心、东渡海事处业务窗口及外网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