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船舶供油作业单位年度备案和加油船年度安全作业条件年度审核的通知
阅读数: 发表日期:2009-5-22 14:37:55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海事行政报备管理办法》和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厦门海事局《关于加强水上加油船成品油经营资格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厦经能【2007】219号)的规定,我局将开展2009年度辖区供油作业单位年度备案和加油船安全作业条件年度审核工作,其中加油船安全作业条件年度审核结果作为经济发展局《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年度审核的依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供油作业单位年度备案需提交材料:
(一)《船舶防污染作业单位年度作业情况报备书》一式两份(附件1)。
(二)上一年度供油作业情况,包括公司所有的加油船加油种类、加油量,防污染设施设备统计,船舶加装油品的主要码头名称、提供油品的主要途径,安全和防污染事故和管理、作业人员参加培训的情况。
二、加油船安全作业条件年度审核需提交材料:
(一)《海上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度检查表》(附件2)一式两份。
(二)船舶照片1张;
(三)工商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管理人员证书、船舶检验证书、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等证书盖章复印件各1张。
三、以上材料需于6月10日前提交。
四、联系人:葛艳辉 电话:6895271
附件1 下载
附件2 下载
二○○九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