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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刷卡收费工作的通知


阅读数:       发表日期:2008-7-23 11:34:55

各船公司及船员们:

为了更好地服务船公司和广大船员,避免现金携带,保障资金安全,我局决定自81日起,有关海事业务开展的规费征收在政务中心窗口办理,除实行转帐方式收费外,执行pos机刷卡收费。现将刷卡收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81开始,船员或船公司可持国内任何一家银行具有“银联”标志的银联标准卡(信用卡或储蓄卡均可),在政务中心窗口刷卡缴纳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收费项目详见附件)。

二、刷卡缴费不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三、刷卡缴费成功后,缴款人在银行回执联上签字确认,并获取统一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四、目前尚未办理银联标准卡的船员或船公司,请尽快到银行办理有关手续,申领符合标准的银联卡。

特此通知

附件:《厦门海事局政务中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一览表》

 

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