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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海沧海事处政务窗口以执法为民、服务社会为宗旨,以公开、公平、公正和廉洁、高效、透明为原则,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实施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否定报备制等制度,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在政务窗口区域设立便民服务区,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格式文书、填写范本、文具用品、便民箱、海事专业报刊、海事公告、《厦门海事局海事行政执法政务公开指南》、业务办事卡片和宣传资料等各项便民利民设施,设立查询电脑、宣传栏,提供海事信息、气象信息、执法公告、安全通告等便利周到的服务。

坚持政务公开与执法监督相结合。认真贯彻落实《海事行政执法廉政告示制度》,公开展示海事行政执法行为八项纪律和相关纪律规定,设置执法人员监督台、意见箱,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开展走访行政相对人征求意见等活动,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内部监督,将政务公开的落实情况纳入目标考核范畴,严格责任追究,强化政务公开效果。

按照海事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全面、统一、规范”的要求,厦门海沧海事处在政务窗口公开职责权限范围内的七个大项10个小项的海事执法政务项目,将法定受理项目名称、具备条件、提交材料、办理依据、办结期限、办理结果、收费标准一一对外公开。政务公开所涉及的业务范围涵盖海事签证、船舶进出港查验和签证、船舶文书核发、港内安全作业报备、港内防污作业许可和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适装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