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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港现代码头建设炸礁作业
2007-1-22 17:15:58
一、作业时间:2006年6月28日至2007年10月30日,昼夜作业。
二、作业水域:厦门港高崎避风坞以南,鹭甬码头以北,即以下4点顺序连线围成的范围内:
1.24°32′44.73″N, 118°05′36.81″E;
2.24°32′22.10″N, 118°05′16.10″E;
3.24°32′27.60″N, 118°05′09.08″E;
4.24°32′50.02″N, 118°05′30.06″E。
三、作业船舶:“交炸2”、“三航泊118”。
四、作业内容:基槽炸礁,基床爆夯。
五、抛锚方式:炸清礁船、爆夯船进场定位,艏艉各抛一只主锚,锚缆长约100米,外侧抛八字边锚,锚缆长约80米。均设有红色铁质锚标(夜间发光示位)。
六、注意事项:
1、作业船舶按《沿海港口信号规定》显示信号,保持VHF 08频道收听,加强值班了望,随时采取安全措施。(联系电话:13600905863)
2、施工单位应提前与有关单位协调联系,及时了解作业水域船舶动态,合理制度施工计划。
3、作业期间,施工单位应于每日向港务调度部门了解当日靠离泊计划,做好避让准备;靠离作业水域附近码头的船舶如需作业船舶避让的,应提前与作业船舶联系,作好协调。
4、作业水域禁止其它船舶抛锚或捕捞作业,未经同意,不得入内。
5、炸礁爆破时,以爆点为圆心,半径150米内禁止铁质船舶进入,半径250米内禁止木质船舶进入,半径1400米内禁止人员游泳和潜水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