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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东渡海事处一天内连续查获两起船舶违法案件
2007-8-9 15:10:17

327日,厦门东渡海事处执法人员在办理“友联11”轮船舶文书核发时,发现该轮于312日在漳州做了船舶安全检查,所查缺陷均要求在开航前和14天内纠正。但该轮截止到327日申请文书时仍未按要求申请复查,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规定。当日夜,执法人员在办理“闽林航1号”船舶进出港签证手续时,发现该轮所提交的船员证书资料不符合船舶最低配员证书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执法人员分别按行政执法程序对船舶签发不予许可通知书和证据保存单,同时按照行政处罚程序处罚实施行政处罚。厦门东渡海事处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条件规定,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工作程序,严把行政许可关,有效推动厦门湾“安全畅通文明”航区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