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船舶、船舶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则〉有关事项的通知》海船舶[2007]510号文要求,我处现将船舶进出港报告方式公布如下:
厦门东渡海事处船舶进出港报告采用传真方式,传真电话:(0592)5756440、联系电话:5756440。